未批先建:五一后未完善环评手续的,一律按散乱污先停后治、关停取缔

发布日期:2018-04-06作者:木界网

  做板材行业的人都清楚,遇上环保督查、安监消防,犹如泰山压顶,没有十足的实力,侥幸生产是不存在的。但“未批先建”这个问题也不可小觑,若不按规定程序贸然新建,严重者一律按散乱污先停后治、关停取缔。倒逼之势不亚于环保督查、安监消防。


  何为“未批新建”?

  “未批先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经批准后,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未批先建”了,办理环评时处罚额度是多少?

  凡属于“未批先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限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善环评手续。按照《环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衡水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处以总投资额1.5%以上的罚款。5月1日以后仍未完善环评手续的,一律按“散乱污”企业实施先停后治、关停取缔。

  做了板材行业几十年,行情不好压力大,无数次想离开这行,可除了做木材板材啥也不会啊。也许是命运让我留在这行,所以我就得拼命,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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