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厂环评没过就生产,老板要被拘留么?

发布日期:2018-12-10作者:木界网

开工厂环评没过就生产,老板要被拘留么?


开个工厂,环评还没过,刚开始生产了就被群众举报,环保局来人查,工厂和工厂老板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一、先来讲讲开厂为什么要做环评呢?

1.《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3.《环境保护法》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目前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从环保法多次的修改过程就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就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


二、被处罚是个什么程序?老板会被拘留么?


一般情况下,是由环保局对项目涉嫌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及取证情况,依法对工厂或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


查实后,环保部门一般会将案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据《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若多次拒执,老板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若是涉嫌刑事犯罪,则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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