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7月1日起江苏多地木制品等企业将停产整治!

发布日期:2020-07-10作者:木界网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宿污防指办〔2019〕55号)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涉及VOCs企业未完成贯标整治任务的要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相关要求对企业贯标情况组织核查,并及时公布停产整治企业名单。


对于7月1日前未落实贯标要求的企业,后期完成整改后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做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282号)规定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停产整治决定自企业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之日起解除。凡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且擅自开车生产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为震泽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震泽镇即日起对木制品、铸件、彩钢板类“散乱污”企业开展联合整治。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



整治标准


彩钢板行业征用土地2019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下同)开票收入低于800万元,租赁土地开票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


木制品行业征用土地开票收入低于800万元,租赁土地开票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


铸件行业征用土地开票收入低于1200万元,租赁土地开票收入低于1500万元的企业。


在此呼吁涉及整治的企业主,认清发展形势、顺应时代潮流,支持党委政府工作,主动接受各执法部门上门检查和评估,按整治标准自觉退出生产经营,为震泽人民子孙后代的生活保留一泓清水、一方净土、一片蓝天。


震泽镇将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补偿政策,公正、公平、公开推进整治工作,真正让配合党委政府工作者早得利,让拖延观望者没市场。


对拒不配合检查和评估的企业,震泽镇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震泽镇治违治污治隐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来源:今日震泽、宿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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